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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缴电费 十年五万元

2003-03-25 08:44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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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江苏兴化市戴窑镇东三村的王国祥来到戴窑供电所营业厅缴纳了2月份村里路灯电费468元。
王国祥是兴化市陶庄镇人,10年前,28岁的王国祥只身来到戴窑镇,投资办起了兴阳物资公司。王国祥发现所在村庄巷道没有路灯,村民夜间行路极不方便,便投资3000多元为村里安装了20盏路灯,并承诺电费由他负责。10年来,王国祥已义务缴纳路灯电费5万余元。


江苏兴化市供电局 (杨峻峰、王顺才)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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