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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确立四个目标 用电大户直供有望推行

2003-08-19 00:00关键词:电价改革电大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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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单继林 北京报道

  被电监会专业人士称作“已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仍在蹒跚前进”的电价总体改革方案,随着发改委和国办下发的文件而渐渐显露出总体框架。

  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7月9日就从国办批复的电价改革方案,伴同6月底发改委《电  
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一起,作为对电价改革方针的细化,为电价改革制定了稳妥的框架。同时,也表明近期电价稳定趋势将保持不变。

  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这一方案基本上圈定了电价改革的总体情况,包括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过渡时期的电价形式,以及在实际推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据了解,近期目标总共有四个方面,第一,建立适度竞争的上网电价机制;第二,建立有利于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第三,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优化销售电价结构;第四,在具备条件地区,合理制定输配电价基础上实行大用户直供。

  长期目标主要体现在上网、输、配、售电价分开;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在目前的推行中,要注重的是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电价改革与整个电改协调推进;循序渐进,搞好试点,分步实施;竞价上网在供大于求情况下实施,确保电价平稳。

  该人士透露,在过渡时期选定两部制电价,意味着该时期的上网电价改革框架现在已经初步成型。容量电价由政府制定,原则上同网同价;电量电价竞争形成,竞价方式可选,同区域电力市场应保持一致。

  在实际推行中,总共有7个方面的要求:允许竞价者采用差价合同等规避风险;现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可制定最高和最低限价;竞价初期可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固定回报外资企业尽量按新体制运行;搁浅成本通过企业重组和存量变现解决;原电网内部核算企业执行临时电价;竞价前严格按照价格部门定价执行。

  在此次方案中,还有其他的考虑,那些新建和具备条件的核电企业应参与竞争,而风、地热等新能源暂不参加竞争,待另立专门市场。

  在输配环节,初期由平均销售电价减购电电价确定,竞价后由成本加收益法定价。

  在销售环节,初期由政府制定,含购电成本、输配损耗、输配电价(含销售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并且逐步实行峰谷电价和两部制电价。调整采取定期调整和联动调价方式,竞价第一年内保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长期允许全部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

  相关人士认为,文件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电价改革定下了框架,但并没有制定时间表,对改革的参与主体、推进速度也相当谨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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