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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在四川调研

2004-06-07 00:00关键词:公安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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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国家电监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四川对涉电案件适用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调研,旨在进一步加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犯罪的统一执法。 

    在涉电案件适用法律司法解释调研座谈会上,四川省电力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何发勋就四川涉电案件基本情况、涉电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涉电案件适用法律进行司法解释和完善有关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涉电案件适用法律进行司法解释和完善有关规定的建议作了全面汇报。会上,以电监会价财部(稽查局)副主任潘跃龙为组长、最高法院研究室副局级审判员马东为副组长的联合调查组成员就涉电犯罪的立案标准、犯罪性质、量刑标准等适用法律司法解释调研课题,同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薛嘉璋及四川省公、检、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分别对四川涉电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座谈会后联合调查组一行从成都出发,前往四川绵阳、江油等地(市)、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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