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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为缓解电价矛盾民用、农用电价暂不调高

2004-07-07 00:00关键词:电价矛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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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南京市用电量逐日攀升。为了缓解电价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调节电力供求,南京市物价局昨日转发了省物价局的紧急通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并对行业用电作了新的调整。  


  根据发改委统一要求,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商业照明用电等价格不作调整外,其他行业的用电价格在现行销售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2.6分。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此次电价调整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工业电价统一调整;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统一调整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0.02元和0.05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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