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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需求侧管理深陷资金困局

2004-11-15 00:00关键词:中国中国电力需求侧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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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的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在一片掌声中渐渐谈出,但是,空旷的舞台并没有随之合上幕布,需求侧管理的下一场戏能否演好,依然是一个巨大的悬念。  

    有关人士认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如今已经走到十字路口,若要沿着正确的路线走下去,必须要有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强有力的支持,而眼前的最大一道高坎是资金问题。  

    资金深陷困局  

    电力需求侧管理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被介绍到中国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尽管有专家、学者的强力推介,但是,表现得仍然不温不火,并不为更多人所了解。  

    2002年,中国电力供需矛盾逐渐显露,面对日益紧迫的缺电形势,“关于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原国家经贸委的操刀下粉墨登场,首次将需求侧管理推进了公众的视野,人们甚至来不急了解其前身后世,需求侧管理已经赫然在目。  

    政府部门的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用电力需求侧管理来为电力短缺救急。有人认为,这种没有多少铺垫的出场仪式,已经为日后的诸多困境埋下了伏笔。由于没有及时出台法规、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所以,需求侧管理工作只能骑在马上找马。  

    不可否认,这两年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确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立下了汗马功劳,国家电监会认为,今夏由于采取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有效转移了电网高峰负荷,确保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以及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正常用电。由此看来,需求侧管理初战告捷,且战果辉煌。更为重要的是,更多的人开始接受需求侧管理的理念。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需求侧管理不仅仅是缓解电力紧张的有效手段,更是我国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它在中国的定义是: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是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  

    问题就出在这个“激励措施”。随着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资金问题已经暴露无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没有经济这针“兴奋剂”的刺激,需求侧管理的各种主体很难保持旺盛的精力而走得更远。  

    据了解,江苏省在实行需求侧管理时,就遭遇到资金的困惑。2002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可中断负荷试点工作,对可中断负荷按1万千瓦时1万元对企业进行经济补偿。这笔资金来自江苏省自行开展的“竞价上网”的赢余,但是,自从这个做法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以后,江苏省就失去了可靠的资金来源。记者了解到,在今年的迎峰度夏工作中,江苏省就没敢过多地动用可断负荷这个错峰手段,原因很简单,没有钱。“去年的可断负荷补偿也没有完全到位”,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土告诉记者,“这很挫伤企业的积极性”。  

    缺钱的不只是江苏。今年9月1日试行分时电价的海南省,在免费安装分时计量装置时,因为没有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不得不向电力公司打了白条。让省电力公司垫付发生的费用,许诺有了钱再还。而这只是资金没招没落的冰山一角。  

    实际上,要花钱的不仅仅是负荷管理侧。众所周知,需求侧管理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节能。有专家认为,无论是依靠用户自发的行为,还是依靠电网公司、发电公司来推进节能工作都不现实,最有效的办法是让几方都能在节能中获利。但是,我国目前的电力运营机制是多发电、多卖电,才能多获益。这与节能工作本身就是矛盾。商人无利不起早,电力部门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主体,不可能干赔本赚吆喝的事。“我们是企业,亏本事我们是绝对不干的。”某省电力公司一位负责营销工作领导向记者明确表示。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在前不久召开的需求侧管理研讨会上说,妨碍需求侧管理实施的诸多障碍在我国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最大的瓶颈是:资金如何来?  

    资金从何而来  

    缺少经济激励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更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电管理。  

    电力资深专家朱成章认为,由政府主导的需求侧管理在缺电的情况下非常有效,但是,如果政府的过度干预,就会使电力需求侧管理走样。实际上,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在不影响影响用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舒适程度,且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在用户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来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所以,必须用经济的手段为主来推动需求侧管理,这一点对建立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十分重要。朱成章是将电力需求侧管理介绍给中国的第一人。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用经济的手段来撬动需求侧管理,就必须给予可中断或错峰的用户给予补偿,必须对使用节能电器的用户予以补贴,等等。但是,目前我国并无相关的配套措施,政府将从哪个腰包里掏钱,仍然举棋不定。  

    国家发改委电力处处长郝卫平在接受有关媒体的采访时表示,资金的来源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从销售电价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提取。二是从政府财政预算中列支。三是调整电价政策。  

    据记者了解,河北省就是采用第一种方式,他们参照国外“系统效益收费”的做法,制定了《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前提下,在电价所含的城市附加费中,按每千瓦时集中上缴1厘钱,全年近一个亿,作为需求侧管理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能效管理和负荷管理技改技措、产品的推广和研发。  

    但是,有专家认为,河北省的做法不具备榜样的素质,因而很难在全国大范围推行。首先,从城市附加费中提取资金用作需求侧管理,名不正,言不顺。其次,这种做法就其本质而言,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各种矛盾盘根错节,它在河北可以一路绿灯,在其它地方可能就寸步难行。  

    而第二种方式更是可望而不可及,政府财政预算年年分盘用餐,支出方向飘忽不定,即便需求侧管理能在其中分得一杯羹,但是吃了上顿,谁也不知道有没有下顿。更何况有些地方财政本来就是拮据度日,若想为需求侧管理留下一口,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改变现有的电价体系,实行分时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季节电价、可靠性电价,使电价能反映成本和供需关系。话虽这么说,但是,我国的电价改革路阻且长,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开花结果。而眼下的实际问题是,需求侧管理嗷嗷待哺,若再无资金的注入,就很可能面临夭折的危险。  

    实际上,与“需求侧管理”一道进入中国的还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它是指专门从事能源服务的企业,通过与有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为客户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并提供各种专业服务,以与客户分享项目运行后产生的节能效益的方式收回投资和取得合理利润,进而实现滚动发展。此前,有人认为这种模式是用市场手段解决我国需求侧管理资金问题的灵丹妙药,因为它是发达国家已经大获成功。  

    1998年,“世行/GEF(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正式启动,但是,通过6年来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主要的问题:一是受我国电力运营体制的限制,电力部门不能从中获益,所以兴趣不高。二是没有科学的测量标准,节能公司很难推进。三是电力用户节能意识淡薄,对这类新兴的公司认识不足。专家指出,如果能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我国的需求侧管理资金的压力将大大减轻。然而,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时间内,需求侧管理资金困局仍将继续考验着有关部门的智慧。  

    “各村都有各村的高招”。这句经典的电影对白,或许是缺电情况下,解决需求侧管理资金问题最好的祝词。但是,如果不能及时筑起需求管理资金的稳定输入渠道,那么,随着电力供求矛盾的缓和,人们就有理由担心,漂洋过海而来的需求侧管理很可能会在中国的海滩上搁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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