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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部分渗入”电价管理

2005-07-19 00:00关键词: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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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继续朝着强势监管部门的方向前进,根据电监会近日最新颁布的《关于明确发展改革委与电监会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电监会终于开始全面介入对电力行业的监管,而在这之前,该领域一直是发改委在负责。

    该通知对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的职责做了细化分工,具体划分是,发展改革委负责电力建设项目的投资审批、核准,电监会负责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在电价管理方面,定价权仍然在发改委手里。但通知强调,发改委在起草有关电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电价政策调整,制定全国性电价调整方案以及涉及全国性的重大电力项目电价时,应事先书面征求电监会意见,重要文件应会签电监会。

    电监会长期以来因为职能重叠导致工作难以开展、处境尴尬。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韩晓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职能划分办法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韩晓平认为职能划分明确后不少条款尤其是电价部分让电监会参与进来,使电监会和发改委能够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这对两个部门和电力行业都有好处。

    与他的分析相印证,记者在通知中看到,电价体系中电监会的作用已经大大加强。其中跨省(区)电力价格调整由电监会负责监控,并根据交易情况提出价格调整意见。发展改革委在电监会意见的基础上调整电价。此外输配电价格成本审核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电监会制定,共同颁布实施。辅助服务价格由电监会拟定,经发展改革委同意后颁布实施。

    尽管电力企业准入和电力定价等“生杀大权”还是握在发改委手中,但韩晓平认为这有着具体原因,目前正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紧要时期,不可能把权力分配得过于分散。即使没有这两项“生杀大权”,韩晓平认为电监会在新职能分工规定下仍然前景乐观。他列举了两个积极因素,一是电监会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决心很大,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另一方面市场也认识到了电监会加强权力强化管理的必要性,在此情况下电监会获得市场越来越多的支持,这也必将推动电监会的改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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