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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私自供电被罚4000元

2005-12-26 00:00关键词:水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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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水电站私自将电供给一工地作为动力用电,被前往检查的用电检查人员逮个正着。 

  21日,记者从市电力公司获悉,本月9日彭水供电公司黄家供电营业所用电检查人员在大垭片区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冬瓜溪电站私自将该站用电向彭务二级公路工地供电。据了解,该电站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扰乱了供用电秩序。根据有关规定,黄家供电营业所所长文金锋立即责令该电站停止供电、撤除直供线路,并对其进行处罚4000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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