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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谈判欲破电煤僵局 中央不急地方急

2006-02-27 00:00关键词:电煤僵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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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国家发改委确定的“2月底必须签定电煤供销合同”最后的日期已经不足一周时间。煤电双方的价格博弈还在持续着固有的僵局。

曾有分析人士认为,本轮煤电僵局的主要责任在电力企业,尤其是由一些大型的电力集团组成的采购联合集团不想接受电煤提价。这一“指摘”未必确实。但有一点不可否认:到目前为止,国内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大型电力集团,还没有一个签定电煤供销合同。此前曾传出的国内某大型煤业集团首破僵局的消息,也已经被当事方否认。

尽管煤电这两个行业的博弈还在持续,但却有另外的迹象表明,以地域为主的谈判正在悄然开始,谈判双方也是明显的分为产煤区以及贫煤区。只不过还并不能确定是否将打破目前的煤电僵局。

电煤市场化下的新利益格局

2006年国家对电煤市场的放开让国内的产煤大省无不欢欣鼓舞,在他们看来,终于是等到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长郑勇在其报告中所列举的一系列数字,让我们看到了这些省份兴奋的原因。根据他的分析,在2005年,安徽省内重点电煤和市场电煤之间的价格差超过100元/吨,比真正的市场煤炭价格则低200元/吨。仅此一项,该省四大煤炭企业即减少销售收入26.8亿元,和市场价格之间相比,减少更达40亿元。

不只安徽如此,同为产煤大省的山东、山西等也面临类似的情况。曾参与煤炭价格政策设计的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认为,“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煤炭价格必须放开,特别是电煤,占到山西煤炭出省的60%至70%,国家继续控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不是一件好事。”

“山西出省煤炭已占到全国的80%,但在价格上却没有话语权。山西急需掌控对煤炭价格的话语权,也应该有足够的资格争取这一权利。”这是许多山西煤炭界人士的共识。

在电煤价格放开之后,产煤大省的地区利益意识正在苏醒。在许多人看来,他们再也不能为电力行业甚至是全国的经济来买单了。另外,由于煤炭资源本身的稀缺属性,也推动他们正朝着这一利益诉求迈进。

电力企业的不同利益

尽管与重点煤炭合同相关的五大电力集团尚在按兵不动,不过担负地区电力保障供应的省级能源公司却已经早有行动。2005年全省人均GDP超过3400美元,已经相当于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的浙江省就是其中最为积极的一个。

在经济总量方面,浙江2005年生产总值为13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超过增长11%的预期目标。可以说,无论是整体还是个体而言,浙江去年的经济表现都非常抢眼。不过,有一个瓶颈可能是他们永远的心痛——能源短缺,而这也足以从他们的行动上反映出来。

2006年的2月15日,以总经理吴国潮为首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行人,为将来的电煤供应而踏上了行程,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山西省的大同煤矿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组建于2001年2月,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能源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截至2004年6月底,其控股、参股发电装机容量1450万千瓦。承担着确保浙江电力供应安全的重担,它的目标是,到2007年实现控股电力装机容量“达到和超过1200万千瓦”。

尽管此次双方商谈的具体细节并未公开,但双方声明还能明确表明这一会晤的核心内容:希望双方在兼顾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求同存异,保证煤炭价格的相对稳定,保证供需渠道的畅通。

除了浙江之外,另一个与其有同样经历的省份——广东也在积极拓展资源,他的目标也是山西。就在此前不久,广东省属的重要发电企业之一的粤电集团,就声称投资2亿元开发山西霍尔辛赫煤矿等项目。

能否共赢

电煤价格市场化尽管对于产煤大省是一个利好,但由于重点电煤合同僵局至今未破,业内人士对于未来的煤价走势也无不担忧。一位煤炭企业人士则认为:“2006年煤炭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并不乐观,供大于求的局面已经显现,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

在许多人士看来,电力企业至今之所以不接受电煤涨价,其主要依据就是2006年国内的煤炭供需已经基本达到平衡,甚至有些过剩。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则认为,目前的供需平衡是非常脆弱的,尤其是国内煤炭行业的生产安全情况不容乐观。

就在本月的21日,从山西传来消息称:《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草案)》已经经过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位在山西的温州煤碳老板对记者称,现在煤炭行业的利润已大不如前。尽管整个行业还没有到清洗的程度,但洗牌是无可避免的了。

23日,来自山东的消息称,山东的电煤企业已开始签供销合同。价格上则稍有涨幅,每吨提价在20—30元左右。或许这是一个打破僵局的信号。

面对电煤僵局,国家级电力公司稳坐钓鱼台,地方电力却已开始寻找出路。同为电力企业,行动却为何相反?其实很简单:就国家层面的五大电力集团而言,根据中国现行的规定,他们不必为电力的短缺或中断负任何责任。相反,在现行国家对电价实行管制的情况下,煤价一路看涨,有可能是发电越多,亏损也就越大。国家级别的电力企业没有义务保障各个地区电力供应,在这一现实下,为了保证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省级的电力企业就必须得承担起这一重任。所以才有了电力企业“中央不急地方急”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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