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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价变革催促电力市场化 提高效益

2006-03-16 00:00关键词:电力市场煤价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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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河南省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专家李朝林认为,煤炭市场化对电力企业也是有利的:

  一是推动电力企业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二是强化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调整不合理的分配结构,减弱电力企业之间的内部分配不合理,减轻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

  三是有效地削弱电力行业的高度垄断,推进电力行业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快电力企业的市场化进程;

  四是有利于铲除行业之间的不平等,推动垄断行业加快改革步伐,科学调整行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最终实现行业之间的利润平均化。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长郑勇认为,导致此次煤电企业长期僵持的主要原因,仍然主要是电煤的市场化配置问题。那些到期仍然没有签订合同价格的电煤,说明这部分电煤没有实际需求。

  政府的协调只能代表发改委的愿望,不能体现真实供求关系。要么由于电煤合同签订的流动性增强,电力企业在其他地方将合同已经定满,已经出现一些电力企业提出停止合同兑现的情况。

  郑勇指出,对于到期仍然没有签订价格合同的需求,应该首先签订五大公司外围电煤合同,将五大公司余下的电煤,公开销售给真正需要资源,在衔接会排不上号的用户。这也将避免煤炭企业利益被电力燃料公司以所谓的电煤合同价格出卖的命运。

  这样,煤炭企业的价格效益将提高30%以上;没签合同的用户全部实行提前预付款制度;没签订价格的用户全部实行市场价格。在没有签订价格的合同中,已经出现山东部分发电企业,以高于山东煤炭企业要求价格20%到30%的高价,购进山西市场电煤的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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