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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合同谈判期内煤企不能停供电煤

2006-04-07 00:00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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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4日,山西省经贸委主持召开省内重点电煤供需衔接会,要求煤电双方要本着相互体谅、服务经济运行大局的原则,加快省内重点电煤的协调和合同签订,同时强调在合同谈判期内煤炭企业不得随意停煤。   

    由于煤电之争久拖不决,山西发电企业电煤供应近日开始频频告急,有个别机组已经因缺煤停机。而目前全省正处于农耕、农灌时期,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电处于持续高峰期,保障电力供应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记者从参加该会议的多家企业了解到,4日的省内重点电煤供需衔接会除了督促煤电双方尽快达成共识外,会议还专门强调, 在电煤价格谈判期间,任何煤炭企业不得向发电企业停止供煤,不能由于停煤导致电厂停机。  

    同时,有人士指出,省内省外电煤价格要同步上涨,这是大势所趋,但山西尚未走出低煤价、低电价模式。目前省内外煤价缺乏拉平的基础,省内与省外煤价不提倡拉平,要有一定差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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