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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成败取决能否打破行政垄断

2006-05-31 00:00关键词:垄断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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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垄断的核心是为了攫取垄断利润,而垄断利润的形成又是由价格决定的。因此,打破我国电力垄断的关键是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放弃对电价的行政审批权,这是现阶段我国电力改革的关键所在。

  中国的电力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电价改革,而五年来中国电力改革最不成功的就是电价改革。如果说原国家电力公司大一统的组织体制是电力垄断的表象———唇,那么,由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电价则是电力行政垄断的本质———齿。本来唇无齿露,然而电价审批制的行政垄断竟是那样的无法打破,原因就在于推动电力改革的改革者和电力行政垄断的垄断者是一个主体。当改革去革别人的命时,无论是网厂分开还是输、配分开都毫不留情,甚至不计电荒和电价上升的后果,因为推进改革的主体、安全运营的主体、持续发展的主体和责任主体并不是一个主体。然而改革革到自己头上需要他们放弃行政垄断的审批权时,他们就变得踌躇不前了。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的电力改革中总是以分拆企业的组织体说事,却根本就不去触及行政审批部门的电价和项目审批制度,即人们所说的“电力改革,改体不改制”,也就有了世界银行的高级能源专家在评价中国电力改革时所说的“在所有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中最不成功的就是电价改革”。

  电力垄断源头在于审批制度,电力反垄断的重要内容是摒弃旧的行政审批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的电力项目和电价都是由政府某一部门审批出来的,由于电价的核定成为能否赚钱的关键,现实中一厂一价,甚至是一机一价,十分普遍。中国的电价不知有几百种,为核定优惠电价,企业“跑部钱进”,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得到极大的发挥,这是当前电力体制中最为敏感的电价问题的症结所在。由于电价的形成机制不合理,国电公司又必须按照这一合理电价购买,因此,国电公司尽管资产很大,但利润却不理想,在这种扭曲的体制下,它一切信号的反应都是不真实的。

  改革后的电价由电监会制定竞价规则,既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防止因为不公平的竞争和垄断形成消费者不能接受的电价;同时也要保证电力企业本身获得利润,尤其在发电端形成有效的竞争。

  电价改革是引发消费者对于垄断深恶痛绝的一个关键。既然中国垄断、腐败的源头在于行政审批,就必须取消这种行政审批。取消行政审批关键是依靠市场,而依靠市场就得竞价上网,谁的价格低,就让谁上,而且这种低价格可以消化网厂分离后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压力。实现竞价上网必须同时构造一个能够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大市场,而构造这样一个大市场的前提,统一组织体制的全国联网。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决定了建立以价格为核心的市场机制是关键。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电源、电网企业和用户利益的调整,关系到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成本。没有科学合理的电价体制,就谈不上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因此,“十一五”期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以电价改革为核心,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以电价改革促进发、输、配、售四环节的整合和电力市场的形成。要加快建立、健全合理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建立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显然,当前电力改革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市场化的电价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的电价审批制。这是今后实行输配分开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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