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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将公布不脱硫电厂“黑名单”

2006-08-02 00:00关键词:电厂环保环保总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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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期间,中国将有约3亿千瓦燃煤机组需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以保证完成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十五”末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为推动电力环保,国家出台了脱硫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5厘等支持政策。

  在7月27日召开的“首次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巡视员翟青表示,电力工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行业,超过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50%,除了关停小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在削减任务中的作用将占据90%。为此,国家将力推火电厂脱硫产业化,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技术及装备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及政策支持力度。

  事实上,从2003年起,国家就要求燃煤含硫量在0.7%以上的新建电厂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稍具规模的老电厂也必须“脱硫”。

  但是,据了解,原定“十五”末期进入运行阶段的老电厂脱硫设施,迟迟没有动工开建。截至目前,我国安装脱硫设施的装机容量仅占火电总装机的14%,其中真正投入运行的,又远远低于这个比例。

  因此,在“十五”环保目标中,减排“二氧化硫”这一项并没有如期完成。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其中,一半左右来自火电厂的排放。

  最近,国家环保总局派出5个督察队,在几个省区对部分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即使是一些耗巨资安装过脱硫设备的火电厂,并没有真正把设备投入使用,依然在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同时因为安装了脱硫设备,它们不但没有被加征排污费,反而享受着脱硫补贴。

  “主要原因是当地环保部门对电厂缺乏有效的监督,而企业只图省钱而不愿运行脱硫设备。”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大气处调研员刘炳江在昨天的会上透露,目前环保总局已经掌握了部分“黑名单”,即日将公布。

  刘炳江表示,对于电力环保,今后几个部委将携手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包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如对老的燃煤电厂脱硫改造给予贷款贴息政策;对部分含硫份高的火电厂给予不只0.015元的电价补贴,以保证其抵消成本的上涨;强化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将排放二氧化硫的指标分配给火电企业,等等。

  翟青则表示,今后,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技术及装备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国家要求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优先上网,年发电时间可高于没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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