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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西部电厂争夺:“GDP崇拜”又重来?

2006-11-16 00:00关键词:电厂GDP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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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年初起,海南省西部各市县对华能海南西部电厂项目的落户就展开激烈争夺。据报道,当华能海南发电公司问及有何土地优惠时,有的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优惠条件,我们都愿意给”,有的则连“不违反法律”的前提都不要,表示“不管其他市县价格如何,本县都要比他们低1000元/亩”。
   
  据说西部电厂建成后,每年增值税达1.1亿元。而且鉴于投资的乘数效应,西部各市县对电厂项目的争夺自然在情理之中,不过由暗到明地逐渐升级,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以至于媒体只得以“硝烟四起”来形容,却令人始料未及。难道在2004年被中央所摒弃的“GDP崇拜”又卷土重来了?“唯GDP论”在一些市县领导中莫非还有比较大的市场?
   
  西部电厂项目,虽然被三亚市政府以煤火电厂影响旅游胜地的形象为理由,强烈反对落户当地,可在西部诸多市县却成了“香饽饽”。火电厂对环境肯定是有影响的,不然国家不会出台专门的火电厂污染防控规定。眼下,西部各市县对电厂项目的激烈争夺,显然对GDP的颜色是有所忽视的。
   
   2004年起,中央以宏观调控的形式,反思并摒弃过于倚重固定资产投资的“GDP崇拜”,对只重经济速度、忽视发展质量的模式进行拨乱反正,政府也以此为契机,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路子。但GDP毕竟是评价宏观经济运行的三大指标之一,在官员考核上也有重要与合理的地位,不可能完全弃置不用。出于修正的目的,“绿色GDP”的概念被引入。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费用,就得到绿色GDP,其所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可持续性越强。西部各市县在争夺电厂项目的时候,不知道是否作过科学的评估?
   
  如果进而为了引进项目,敢于置国法于不顾,声称“不管其他市县价格如何,本县都要比他们低1000元/亩”,那么,经济发展的目标就被扭曲了,“市县级财政收入的增幅>GDP增幅>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的模式就可能愈演愈烈,进而偏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
   
  特别是征地问题,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在GDP的压力下,往往靠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和环保要求,以至于免费供地来吸引投资。其后果有二,一是政府征地,是按原用途为标准进行补偿的。在征用地价低廉的农业用地后,土地用途变更所产生的溢价收益,则成了各级财政所有,受损失的是失地农民。这种制度安排极大地诱发了“圈地潮”,也是海南省西部各市县敢于拍胸脯比谁的土地政策更优惠的底气所在。二是,西部各市县竞相在土地问题上杀价,上演类似于“零负团费”般的恶性竞争。这是不是一种可悲的景象?一个比较关键的影响是,这可能促成企业投资的外部成本环境被扭曲,被畸形化,资金不再相信经济规律,只相信政府间的杀价,或者政策和运气等。
   
  总之,GDP要抓,但绝不是目的。海南省西部各市县对电厂项目争夺的激烈程度,让人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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