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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售股为什么是中国人寿

2006-12-13 00:00关键词:中国人寿电网南方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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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集团战胜其他所有竞争对手成功收购南方电网近32%的股权,关键原因在于其为纯粹的财务投资者

  在半年多的协商与争论之后,南方电网股权出售的方案终于尘埃落定。 
 
  12月7日傍晚,在广东大厦,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与广东省国资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人寿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增持南方电网192亿股股份,约占南方电网总股本的32%,按审计后的资产作价,转让总价款预计将高达350亿元,此举刷新了中国资本市场上投资购并的新纪录。

  刚刚入股广东发展银行(下称广发行)20%股权的中国人寿再下一城,意味着华能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对于南方电网的收购计划已告失败。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时,南方电网是作为电力改革的“实验田”而设立的。当时,全国只有广东、海南、内蒙古、西藏四省(区)的电网资产属于地方政府,其余都归属国家电力公司,厂网分离后划归国家电网公司。

  因此,2002年,广东和海南省政府分别以本省电网资产作为出资;国家电网公司则以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电网资产出资,共同组建了南方电网公司。当时的股权结构为广东省国资委持股70.4%,国家电网公司持股26.4%,海南省政府持股3.2%。

  在此次转让尘埃落定之后,广东国资委仍是南方电网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数降至38.96%;中国人寿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31.94%;国家电网公司与海南省政府持股比例不变,分别持股26.4%和3.2%。

  出席当时签约仪式的,包括财政部金融司代司长孙晓霞、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郭建新、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局长彭志坚、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等。正是他们所代表的部门,决定了南网股权出售的最后方案。

  一个“超脱”的方案

  “与前几个方案相比,这是一个比较超脱的方案。”12月4日,一位参与方案制定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在此之前,关于南方电网出售,相关部门已经草拟了多个方案,但均因有违电力体制改革初衷而被否决。

  广东省准备出售南方电网股权源自重组广发行所需的巨额资金缺口。今年春夏之季,广东电力资产的出售进入实质谈判阶段。8月初,广东省与华能集团达成了协议。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转让给华能集团。据华能集团的资深人士透露,此次交易额在百亿元左右。但这一数额与重组广发行的资金缺口相比,尚有百亿元的差距。随着广发行重组方案的确定,广东省政府对于出售旗下另一部分电力资产——南方电网股权的愿望也日趋紧迫。

  2006年年中,广东省政府制订了出售南网股权的第一个明确方案,即将部分股权出售给国家电网公司。这一方案在2006年年中上报至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很快,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等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反对。反对者认为,一旦国网控股了南方电网,意味着在2002年好不容易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件)切分开来的电网和电厂资产又将合而为一,“五号文件所代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将遭到实质性的破坏。”电监会一位官员对《财经》记者表示。

  一番拉锯之后,9月6日,国务院举行的办公厅会议上,电监会、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这一方案进行了讨论。围绕着国网公司对于南网公司的股权收购方案,与会代表激烈争论,在当天的会议之上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但会议之后,国务院明确了南方电网股权出售的原则——必须保持广东省政府的控股地位不变和南方电网的管理方式不变。在这个框架之下,允许南网的股权结构发生相对变化,引进新的股东以弥补广发行在重组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国资委被要求在这个框架之下,制定南方电网股权出售的详细方案。

  9月,国资委拿出了第一个折衷方案——由国网公司、华能集团、中国人寿等多家中央企业共同收购南方电网的股权,这一方案仍然引发了广泛争议。此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中国最大的发电企业——华能集团身上。

  来自电监会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意见是,在目前调度尚未从电网中独立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反持电网股份,有违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离的方向,对于其它没有持有电网股份的发电企业不公平。财政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则认为:“电网公司不能持有电厂的股份,但电厂可以持有电网的股份。”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电力体制改革分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主辅分离”、“输配分开、输送分开(电力输送和销售分开)”等几个步骤;通过“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最终建立规范、公正和高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2002年,中国的电力改革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步——“厂网分开”。这一年的12月,国家电力公司拆分成七个公司,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资和大唐电力五大发电集团。在当时,华能集团的装机容量规模居于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首。

  华能有望入股南网的消息在电力行业传开后,也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业界占据主流的意见认为,华能集团如果获准持有电网的股权,就有可能通过关联交易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这对其它发电集团不公平,也很可能引起其他发电集团的效仿,“厂网一身”的格局将重现。

  另一位电力专家指出,入主南网对华能并不一定是好事。“今后电源项目的评估将由专家组进行评估,而评估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不允许有关联交易。华能集团在南方地区的发电项目审批也许因此会遭遇更大的阻力。”

  由于电监会的明确反对和电力行业的争议,经过反复讨论与协商,11月下旬,国资委最终推翻华能、国网与人寿共同入股的方案。

  在此期间,业内还曾传出国资委系统的大型国企如中石油等组团收购南方电网的方案,然而这一带有行政色彩的收购方式最终因内部意见分歧亦告流产。此外,在广发行竞购前期,广东省曾与汇金公司洽谈过入资方案,汇金公司则提出以南方电网股权为交换。不过作为金融重组的特设机构,汇金公司的职能定位在这一交易中受到质疑,最终也退出了谈判桌。

  治理契机

  几经波折,今年以来已隐然成为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的中国人寿笑到了最后。中国人寿首席投资官刘乐飞告诉《财经》,作为一家能够提供稳定现金流的公司,南方电网是保险公司理想的投资对象,两家公司在未来也可以对客户网络等资源进行共享,产生协同效应。

  电监会的一位负责人对这一方案给予很高评价:“南方电网引进中国人寿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行。”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赵建国在签约仪式上亦指出,这一转让是市场行为,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有利于深化电网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对于南方电网而言,这并非冠冕之辞。关于此次入股协议,来自高层的批复明确提出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快推动南方电网的深化改革”。

  “南方电网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存在缺陷,从来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一位资深电力专家指出,南方电网的治理结构相当特殊。

  2002年在厂网分开之时,广东省作为控股方,希望按照控股权结构治理。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发布之后,南方电网成为国资委直属的大型国企。

  2003年,在国家发改委所发布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中,作出了如下规定:南方电网公司由中央管理,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也由中央管理。其后,中央向南方电网公司派出了法人代表、董事长袁懋振以及总经理王野平。在七个董事名额之中,大股东广东省仅占两个名额。

  引入中国人寿,对于南方电网来说显然是一个重要契机。

  尽管中国人寿并不准备向南方电网派驻管理层,但作为香港和纽约的上市公司,必将通过董事会对南方电网施加影响。尽管目前各方并未披露董事会席位分配,但据了解,最终的董事会格局将有望按股权比例分配。

  上市可期

  就在12月7日南方电网股权转让签约仪式之前,一位接近南方电网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南网即将在明年境内外同时上市。而近期,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袁懋振也向媒体透露了这一消息。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一块“实验田”,自2002年成立之后,南方电网就一直表现出上市的意图,而国务院也曾对南方电网上市的问题表示支持,但由于电力体制改革没有跟上,南网的上市进展艰难。

  “最大的障碍在于电力改革没有进行输配分开,甚至没有形成输配电价,电网成本的核算难以制定。”一位电力专家透露。

  根据“五号文件”的安排,在实施“厂网分开”之后,紧接着要完成电网公司主辅分离的改革,随后进行输配分开。然而,“十五”后期,由于电荒的影响,电力体制改革停滞不前,主辅分离方案迟迟未决,输配分开的改革和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电价体制改革也远远没有提上日程。

  电监会价财部的一位负责人透露,只有在输、配电价分开后,电网才能变成一张纯粹的输送网络,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才能形成。在此之前,电网公司在上市时都需要想好如何回答投资者的一个主要疑问——电网公司的成本到底是多少。

  然而,输配分开的改革推行起来并不容易,此前国家有关部门也曾开展输配电试点与输配业务核算,都不是很顺利。“如果南方电网实现上市,对输配电价的核算、厘清电网的成本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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