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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电厂柴油泄漏被开严厉罚单

2006-12-28 00:00关键词:治污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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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严厉处罚,就不能有效地遏制重特大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12月25日,四川省环保局强硬地对泸州柴油泄漏污染环境事件作出了处理:从即日起,暂停审批泸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外的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据悉,这是四川迄今为止在环保问题上首次对地方开出的最严厉罚单。造成污染的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以扣减奖金、撤销职务等处罚。

 此前,四川省环保局已对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成该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全面排查环保隐患;责成该公司向省环保局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对该公司总经理史勋扣减半年绩效考核奖金,并提请董事会给予  警告处理。对该公司副总经理梁帮平扣减一年绩效考核奖金,并提请董事会给予警告处理。对应负现场监督管理领导责任的副总工程师苟发全扣减三个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提请撤销副总工程师职务。其他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处罚。

 据介绍,四川省环保局将在半年内暂停对泸州市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由于新建项目必须要有环保审批手续,此举意味着暂停审批泸州市的新建项目。这是四川首次因环境污染事故对地、市、州暂停审批新建项目。其依据是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的第三条规定:凡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地区,从发生污染事故起半年内暂停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项目的审批。

 按处罚决定,在暂停审批期间,若泸州市发生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从严处理。为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该省环保局还要求泸州市政府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及在建项目进行清理、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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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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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吨柴油泄漏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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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四川省环保局接泸州市环保局报告,位于该市江阳区境内的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泸州电厂当天发生柴油泄漏事故,部分柴油流入长江,在江面形成长约几公里的污染带。

 该省环保局立即要求泸州市环保局组织沿江拦截,监测水质,并将情况通报给下游重庆市。有消息证实,此次共泄漏柴油16.9吨,大部分泄漏到厂区外至长江方山镇入口小溪沟的柴油被群众打捞收集。在柴油泄漏期间,相关部门组织了三道拦油坝,对油污进行吸附,但仍有少量油污泄漏至长江,致使泸州市水务集团两个取水点取水中断,城区局部区域供水受到影响。11月17日凌晨3时后的监测结果表明,污染基本被消除在重庆江津段。

 四川省环保局调查发现,此次事件是由于泸州电厂点火系统调试过程中供泵密封圈损坏和管理不善所致,属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间,企业对柴油泄漏量估算严重失实,给上级决策和事件处置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污染物流入重庆市江津县境内,属跨省域污染事件,影响较坏。

 该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本次环境污染事故反映出泸州电厂“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就擅自调试分系统;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将冷却水管直接与雨水排放沟连通,致使本应在污油池及集油管沟收集的废油直接外排至厂区外小溪沟,并流入长江;企业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柴油泄漏量估算失误,并故意将实际购油数量减少30%,致使第一次上报的柴油泄漏量与实际泄漏量差距很大,导致报送信息严重失实,影响了事故的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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