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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福建核电建设“保一争二”

2007-01-18 00:00关键词:十一五核电核电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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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十一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昨日正式出台,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惠安、宁德、福清、连江四个规划中的核电站,将确保开建一个,争取国家支持开工建设第二个核电站。 
  
  据了解,核电是福建省电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实现福建省能源多元化战略和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惠安、宁德、福清、连江四个核电站,目前均已完成规划选址并开展可行性研究,国家已把宁德核电项目列入“十一五”核电发展规划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加快落实核电建设条件。 
  
  根据省政府制订的计划,“十一五”福建省要实现核电建设“保一争二”的目标,即确保开工建设一个核电站、争取国家支持开工建设第二个核电站,“十二五”建成投产,同时做好其它核电厂址的规划和保护等前期工作。 
  
  福建省还将开展向金门、马祖送电工程研究。 
  
  另悉,根据省政府制订的节能目标,到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79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6%。煤电发电煤耗从“十五”末的350克/千瓦时下降到335克/千瓦时,省电网线损降到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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