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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电力工业“上大压小”

2007-01-30 00:00关键词:上大压小国务院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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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昨日,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十一五”期间关停5000万千瓦以上燃煤小机组,以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会议决定,今后四年,全国要关停小燃煤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燃油机组700万千瓦至1000万千瓦,不再新上小火电项目,每年可节能5000万吨以上标准煤、减排160万吨以上二氧化硫。今后规划新建火电项目,都要尽可能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关停范围包括: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以及供电标准煤耗高、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其他应予关停的机组。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从2006年的情况看,节能减排任务“很可能”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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