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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工程未建成 三电厂被通报批评

2007-02-05 00:00关键词:电厂三电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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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通报了山东省现役火电机组国家和省重点脱硫项目2006年进展情况,国家要求2006年建成的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已经完成,但国家要求2006年建成的22台机组中,7台机组(1300MW)脱硫工程未如期建成。

  省环保局决定对未按国家要求时限建成脱硫工程的龙口百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横电厂、黄岛发电厂予以通报批评,在脱硫工程未建成前,省环保局暂停受理脱硫工程所在公司(电厂)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申请。

  尚未开工建设的南山集团东海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应立即开工建设脱硫设施。齐鲁石化热电厂1号、2号机组2×60MW脱硫工程应于3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否则,省环保局暂停受理齐鲁石化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环评申请。

  鲁北集团公司5×125MW机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其中3台已建成,且未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省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建设,立即补办手续。

  茌平信发、希望、华宇3家公司配套的自备热电站,应按要求按期完成脱硫工程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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