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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展循环经济 实现节能减排

2007-04-10 13:30关键词:发改委节能减排节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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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大学在京举办“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废物零排放”论坛。“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做好包括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内的六项工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马力强指出,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增加,能源供给不足、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能源环境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而循环经济是以最少的资源和环境成本,追求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可持续发展长远目标的必然选择。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措施,重点做好六项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一是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今年重点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和发布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促进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合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循环经济法》、修订《节约能源法》。四是深化试点示范。认真抓好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适时启动第二
批试点。制定经济激励政策,多渠道增加投入,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五是鼓励技术创新。六是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形成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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