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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生物质发电产业化发展

2007-05-24 14:34来源:国际能源网关键词: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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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质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世界重大热门课题之一,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世界大发展
 
    世界生物质发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秸秆等生物质发电
 
    如今,国土面积只有我国山东省面积1/4的丹麦,已建立了15家大型生物质直燃发电厂,年消耗农林废弃物约150万吨,提供丹麦全国5%的电力供应。同时,丹麦还有100多台用于供热的生物质锅炉。近十几年来,丹麦新建的热电联产项目都是以生物质为燃料,还将过去许多燃煤供热厂改为了燃烧生物质的热电联产项目。
 
    自1990年以来,生物质发电在欧美许多国家开始大发展,特别是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以来,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正在全球加快推进。截至2004年,世界生物质发电装机已达39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2000亿千瓦时,可替代7000万吨标准煤,是风电、光电、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总和。
 
    芬兰是欧盟国家中利用生物质发电最成功的国家之一。由于本国没有化石燃料资源,因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目前生物质发电量占本国发电量的11%。
奥地利成功地推行了建立燃烧木材剩余物的区域供电站的计划。生物质能在总能耗中的比例由原来大约2~3%激增到约25%。
 
    德国对生物质直燃发电也非常重视,在生物质热电联产应用方面很普遍。截至2005年,德国拥有140多个区域热电联产的生物质电厂,同时有近80个此类电厂在规划设计或建设阶段。
作为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也十分重视生物能源的发展,美国能源部早在1991年就提出了生物发电计划,而美国能源部的区域生物质能源计划的第一个实习区域早在1979年就已开始。如今,在美国利用生物质发电已经成为大量工业生产用电的选择,这种巨大的电力生产被美国用于现存配电系统的基本发电量。
 
    目前美国有350多座生物质发电站,主要分布在纸浆、纸产品加工厂和其他林产品加工厂,这些工厂大都位于郊区,提供了大约6.6万个工作岗位。美国能源部又提出了逐步提高绿色电力的发展计划,预计到2010年,美国将新增约1100万千瓦的生物质发电装机。
 
    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但印度、巴西和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也积极研发或者引进技术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到2020年,西方工业国家15%的电力将来自生物质发电,而目前生物质发电只占整个电力生产的1%。届时,西方将有l亿个家庭使用的电力来自生物质发电,生物质发电产业还将为社会提供40万个就业机会。
 
    技术已成熟
 
    国外生物质发电技术的开发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随着各国的重视,技术得以很大发展。目前,以高效直燃发电为代表的生物质发电技术在国外已经成熟。丹麦率先研发的农林生物质高效直燃发电技术被联合国列为重点推广项目。
 
    目前,秸秆发电技术已走向世界,丹麦BWE公司研发的秸秆焚烧发电机组已在丹麦、西班牙、瑞典、法国等国投产运行多年。此技术机组容量较大,当前在建或拟建机组的单机容量已达到10万千瓦。其热效率较高,受环境影响较小(可使用的生物质燃料种类较多,加工要求较低),便于单独作为公用电源点建设,便于规模化推广。
 
    除丹麦外,其他许多国家都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开发研究计划,如日本的阳光计划、印度的绿色能源工程、美国的能源农场和巴西的酒精能源计划等。在美国,生物质发电的总装机容量已超过1000万千瓦,单机容量达1~2.5万千瓦;美国纽约的斯塔藤垃圾处理站投资2000万美元,采用湿法处理垃圾,回收沼气,用于发电,同时生产肥料。美国开发出利用纤维素废料生产酒精的技术,建立了1000千瓦的稻壳发电示范工程,年产酒精2500吨。
 
    巴西是乙醇燃料开发应用最有特色的国家,实施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乙醇开发计划,目前乙醇燃料已占该国汽车燃料消费量的50%以上。
 
    生物质发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是成熟产业,以生物质为燃料的热电联产已成为某些国家重要的发电和供热方式。
 
    目前,国外的生物质能技术和装置多已达到商业化应用程度,实现了规模化产业经营,以美国、瑞典和奥地利三国为例,生物质转化为高品位能源利用已具有相当可观的规模,分别占该国一次能源消耗量的4%、16%和10%。
 
    鼓励政策多
 
    国外的生物质发电是在不同的政策激励和扶持下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了目前蓬勃发展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国外鼓励生物质发电发展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价格激励、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面。
 
    价格激励
 
    根据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特点,制定合理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如:
 
    瑞典,1997年开始实行固定电价制度,对生物质发电采取市场价格加每千瓦时0.9欧分的补贴;
 
    丹麦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4.1欧分,政府再给予每千瓦时13欧分的补贴;
 
    德国实行固定电价机制,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根据电站装机规模不同而设置不同的电价,小于500千瓦的为每千瓦时10.1欧分,500千瓦至5000千瓦为每千瓦时8.9欧分,5000千瓦以上的每千瓦时8.4欧分;
 
    意大利生物质电厂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7.25欧分。
 
    财政补贴
 
    投资补贴是欧盟国家促进生物质能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措施。如:
 
    瑞典从1975年开始,每年从政府预算中支出3600万欧元,支持生物质燃烧和转换技术,主要是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前期技术的示范项目补贴。从1997年~2002年,对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提供25%的投资补贴,5年总计补贴了4867万欧元。
 
    丹麦从1981年起,制定了每年给予生物质能生产企业400万欧元的投资补贴计划,这一计划使目前丹麦生物质能发电的上网电价相当于每千瓦时8欧分。
 
    德国从1991年~2001年,联邦政府在生物质能领域的投资补贴总计为2.95亿欧元。从1990年开始,德国的KfW银行为私营企业从事生物质能开发提供低息贷款,比市场利率低50%。
 
    意大利从1991年~1995年,对生物质利用项目提供了30~40%投资补贴。
 
    英国在生物质发电发展初期,对初始设备投资提供40%的资助,以推动农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减免税费
 
    减免税费也是欧盟国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措施。欧盟国家对能源消费征收较高的税费,税的种类也比较多,有能源税、二氧化碳税和二氧化硫税,欧盟各国都对生物质发电免征各类能源税。瑞典是能源税赋比较重的国家,税种包括燃料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等。瑞典主要依据税收政策促进生物能的开发利用,即对生物质能开发项目免征所有种类能源税。
 
    美国现在的可再生能源生产税为生物质发电提供了每千瓦时1.8美分的税收减免,同时美国联邦还为地方性和农村地区建设的生物质发电提供每千瓦时1.5美分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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