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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加强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

2007-06-20 09:59来源:科技部关键词:能源合作科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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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22-23日,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作为胡锦涛主席的特别代表率团与会,并与美国财长保尔森共同主持了本次对话。科技部万钢部长、尚勇副部长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围绕“服务业、投资和透明度”、“能源与环境”、“经济平衡增长”、“创新”四个专题开展了讨论。在“能源与环境”专题下,万钢部长就“加强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作了发言。

    各位代表:

    中国政府把能源科技发展放在整个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优先位置,下决心依靠科技进步,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积极参与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能源科技发展的重点是发展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我们不仅强调化石能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还将重点发展低成本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及先进核能技术,开发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技术。

    中方认为,中美两国在能源科技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我们两国已在氢经济国际伙伴计划、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等多边框架下开展了合作。自2006年以来,两国还就中国加入美国发起的搣未来发电攠计划政府指导委员会事开展了磋商,进展顺利。在《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的框架下,科技部与美能源部签署了《化石能技术开发与利用合作议定书》、《能效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合作议定书》、以及《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清洁能源技术合作议定书》等合作文件,在电力系统、清洁燃料、石油天然气、能源与环境技术、气候科学、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氢能等领域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并取得了进展,这些都为双方下一步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我们也注意到美国2005年通过的能源法案以及2006年启动的先进能源计划,与中国政府2006年通过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能源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非常相似。考虑到当前两国在能源技术发展方面有着共同的兴趣和利益,我们两国政府应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深入的科技合作。特别是许多能源的研发活动属于社会公益性研究,产生的成果属于竞争前技术,政府可以在此发挥更大的作用。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往往是两国经贸合作的先导,为深化未来中美两国政府间在能源的科技合作,在此我建议:

    一、探讨成立中美能源科技合作联合资助机制的可能性,以共同资助能源领域的重大联合研究开发、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项目等活动。同时,我们希望首先启动以下项目的合作:

    (一)邀请美方派遣专家组对中国的IGCC示范电站的开发与建设提供系统选择技术咨询、运行维护培训和工程评估;

    (二)开展常规燃煤发电污染物控制技术合作研究,包括NOx、SO2、汞、M2.5颗粒物的排放控制技术,以及CO2的分离、封存和利用技术;

    (三)双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联合在华建立纤维素制取乙醇技术、多种生物质原料直接液化技术合作研究的工业中试示范;

    (四)合作建设兆瓦(MW)级太阳能热发电示范电站;

    (五)开展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合作,包括在北京、上海建立可再生能源制氢、制备、储藏、燃料电池汽车等研究与示范。

    二、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联合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能源领域的技术转让。

    我相信,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能够也应该成为深化两国科技合作的突破口,带动中美能源合作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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