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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有了保障

2007-08-06 17:08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关键词:能源发电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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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据《办法》中的职责与权限规定,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据介绍,根据这一《办法》,电力监管机构具体对涉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八个方面实施监管。《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规定未建设或者未及时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拒绝或者阻碍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的;未提供或者未及时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服务的;未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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