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新疆电力公司制定的专家管理办法出台

2007-10-19 10:01来源:国资委网站关键词:电力生产新疆电力电力公司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在本职岗位的技术或管理领域有所建树、能为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能会成为新疆电力公司的首席专家或专家。这是新疆电力公司日前制定的专家管理办法中做出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专家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8月8日,新疆电力公司专门制定的专家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规定,凡从事电力生产、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基建、经营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只要符合在技术创新、理论研究、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贡献的标准,均可申报新疆公司首席专家或专家。 

    新疆公司首席专家、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被聘专家每人每年至少应有一项重要成果,担任兼职培训工作不少于80学时,并接受以专业技术成绩和工作实际业绩为重点内容的年度考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生产查看更多>新疆电力查看更多>电力公司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