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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监办对在建电力设施进行安全隐患现场排查

2007-10-24 11:10来源:国家电监会关键词:电力电力设施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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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17号)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40号)的工作部署,10月15日至18日,在电力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福州电监办组织专家和省直有关单位、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政府相关人员等50多人,分4个排查小组对我省东南电化自备电厂、江阴电厂、宁德洪口水电站、街面水电站、莆田燃气电厂、晋江燃气电厂、厦门东部燃气电厂、福建省主干电网工程、输电线路大跨越塔500KV福东Ⅰ路#51-54和500KV福东Ⅱ路#55-58等10个在建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开展安全隐患现场排查。 

    检查组听取了排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材料,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积极配合,电力企业态度认真,按照要求在前阶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21项排查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至10月20日福建省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第二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阶段将继续深入开展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积极配合电监会和有关部门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组织复查、抽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重大电力基础设施的安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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