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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电监办多种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07 13:05来源:太原电监办关键词:电监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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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太原电监办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活动。

      全办同志认真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太原电监办负责人强调:制定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推动我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举措,《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部应急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上了—个新台阶,全办同志要充分认识颁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 

      11月1日上午,太原电监办参加了山西省政府统一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活动中,太原电监办制作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印制了《电力监管条例》等三种三千多份宣传材料,办领导及工作人员向市民散发宣传资料,讲解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电力监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11月份,太原电监办将要求各电力企业开展学习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活动,认真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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