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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对“乳山核电站事件”作出回应

2007-12-18 14:56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中核集团乳山核电核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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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赵栋报道 中核集团日前致电本报,对部分媒体报道的国家环保总局未受理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项目审批一事作出回应。中核集团表示,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项目尚未进入国家环保总局报批程序。

  1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乳山核电项目的说明: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国家环保总局同时声明:如果乳山核电项目向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提出申请,环保总局将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

  此后,有媒体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刊登了题为《环保总局:乳山核电站尚未报批》的新闻。之后,部分网站以《山东乳山核电负责人称项目通不过环评将取消》为题进行了转载。对此,中核集团特致函本报予以澄清。

  中核集团表示,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厂址是国家核电中长期规划中十三个可选厂址之一。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进行了水文、气象、地质调研等前期工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制奠定基础,尚未开工。目前,该项目尚未进入环保总局报批程序,《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厂址安全分析报告》正在编制中。

  据介绍,我国规定核电工程建设中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开展工作,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写有关报告递交国家环保总局。在此基础上,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递交《项目申请报告》进行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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