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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对环保不利地区将采取“区域限批”

2008-01-10 10:36来源:新华网关键词:环保贵州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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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环保工作力度,从2008年起,贵州省对环境保护不利地区将采取“区域限批”政策,以促进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 

  贵州省环保局局长李康民说,今年,贵州省将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采取有区别的“区域限批”政策。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也将实行这一政策。 

  同时,对地处长江、珠江上游地区的清水江流域、乌江流域停止审批外排废水含磷、氟化物、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以保障“两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此外,2008年起,贵州省环保局对跨市(州、地)界河流及重点河流县界水体断面水质按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和评定,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和污染反弹严重的市(州、地)和县(市、区),暂停审批该市(州、地)和县(市、区)的所有建设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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