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配分离”需关注四个问题
■薛玉兰
编者按
供电企业属技术密集性企业,相对独立的专业性岗位较多,由此可进行专业化分工,产生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以此提高自己的专业化管理水平。“营配分离”是当前供电企业“两网”改造后,进行专业化分工管理又一新的尝试,国家电网公司在服务区域内的大部分省份进行了试点。应该说,这一尝试,对建设坚强农网是有益的,但同时,在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让决策者看到和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改进和完善这一模式是大有裨益的。
推行“营配分离”的初衷,源于基层供电企业在电网维护和电网经营的双重责任。两者的分离,让10千伏配电网络维护更加职业化,电网运行的稳定性更加可靠,可以实现电网坚强、资产优良的经营策略。这种创新管理思路,无疑给供电企业在新形势下如何经营企业,提供了有实质性意义的参考价值。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这种模式在当前的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线路维护、供电服务难到位
按照当前的“营配分离”管理模式,只将10千伏网络部分划归新组建的配电工区维护管理,而400伏及以下配电网络,仍然归所在地供电所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在配网维护工作中,实际维护任务最重的应当属于400伏及以下配电网络,其线路长、结构复杂、故障多,很多“95598”报修业务,多半属此类电压等级的客户。
改革以后,供电所原来担负维护任务的人员,仍旧不能全部转为经营管理人员,还需要保留原有的抢修维护机构,保障日常的维护管理工作。由于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不到位,有些地区的供电企业根据自己的服务特色,自行与当地的物价部门联系,制定了有偿服务的标准,而大部分地区没有采取有偿服务管理措施,在一味强调优质服务的同时,没有经济来源作支撑,优质服务的经费没有列入经营成本,导致此项工作难以维持。尤其是当前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多,很多家庭缺少懂电的青壮年人员,留守人员都是老的老、小的小,确实需要供电企业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处理用电故障,解决千家万户的用电难题。如果实行有偿服务、延伸用电服务范围的话,基层供电所的维护人员不减反增,推行“营配分离”的初衷,将会很难得到体现。但如果将400伏及以下配电网络纳入配电工区负责维护管理,将大大增加其维护成本,并且不能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到达故障地点,并会延误最佳抢修时间,酿成一些严重事故。
计量安装、权限设置难衔接
根据“营配分离”工作的基本设置,10千伏线路(含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安装、维护由配电工区负责,基层供电所不再从事上述工作,而供电所从事的是经营指标的管理工作,在工作的协调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明确计量装置配置及安装权限,否则,前者很容易给后者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麻烦。因为,“营配分离”后,安装权由配电工区所有,其预算和配置的知情权,必须由配电工区向当地供电所提供第一手资料,如果不提供,安装时间不明确,就会导致计算倍率的匹配不合理,电量、电费的计算错误,大客户基本电费的起算时间错误等经济纠纷的发生。
地方协调、营销配合会削弱
自“两改一同价”实施以来,地方政府的管电职能逐步被削弱直至取消,目前,很多地方政府保护电力设施已基本没有政府行文和管电机构,靠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实际工作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事,仅用法律维护企业利益,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尤其是“线与树”、“线与建筑物”的问题,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在处理和协调过程中更多的还是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为此,当地供电所都与各级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营配分离”标志着两个单位的形成,短期内有当地供电所出面协调尚可,时间稍长自然就会出现协调矛盾。
另一方面,过去的线路检查、巡视、维护大都依赖于营销人员来开展,主要是因为他们每月必须要到客户端抄表、收费,线路一般都比较熟悉,并通过用电常识宣传,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能够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有良好的社会关系群,有什么隐患和故障,群众会主动向营销人员反映,很自然地避免了一些故障发生。“营配分离”后,这些社会资源的利用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营销人员关注电网的积极性,相互之间配合的可能性将会下降,从而影响到电网的安全运行。
经济来源、内部和谐有困难
对于基层供电所而言,尤其是在农村不发达地区的供电所,多种经营产业几乎为零。作为一个对外经营管理的营业站所,不可能不需要处理一些社会关系、解决员工的一些福利和临时性劳动报酬问题。在成立专业的配电网络维护单位后,10千伏网络安装、维护等工作,全部由专业单位统一维护管理,让原本指望从安装、维护工作中获得少许利润的基层供电所,变得更加没有经济来源。在某供电所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位所长表现出了这样的忧虑:“还指望靠工程安装来解决内退员工和集体性质用工人员的工资、‘三金’和员工的福利问题,如今,仅能获得一点效益的工程安装都被专业化管理维护公司所替代,今后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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