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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08年反窃电活动拉开序幕

2008-04-02 14:42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窃电反窃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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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反窃电活动拉开序幕

本网讯记者熊威通讯员廖启涛报道居民举报窃电最高奖励8000元,这是记者从湖北省电力公司获得的最新消息。3月29日,湖北省电力公司2008年反窃电行动正式拉开序幕,四月份起,电力公司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始整治窃电行动,全省1133个窃电重灾区将成为整治行动的重点。
湖北省电力公司介绍,去年3.4亿度电量被窃据。一些宾馆饭店、商场、行政村及城镇居民,包括少数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也有窃电违法行为。据了解,7成以上的窃电属于居民用户,每年窃取电量约1.5亿度,相当于一个边远县的年用电量。

武汉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窃电伴随着大量的安全事故。2007年武汉市因窃电造成供电设施毁损的事故高达1600起,由此引发的大小停电事故高达2100余起,给其他市民造成了用电上的不便。

在2007年湖北省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中,因窃电引起的触电伤亡事故占28以上,而在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中,因窃电引起的触电伤亡事故比例高达38.6以上。最新数据显示,湖北省每年被窃电量呈20左右的速度增长,去年大约有3.4亿度电量被窃取,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6亿元人民币。

湖北省电力公司表示,四月起,公司将启动全省1133个窃电重灾区的整治工作。包括武汉市的复兴村、永丰街农村地区、三阳小区和南漳的文笔峰2号台区、京山的金泉村等1133个窃电明显区域将进行重点整治。

据了解,一旦窃电被捉,将被处以重刑。2007年黄石在查获“尹福桥泵站”窃电案后,省高级法院终审分别判决窃电犯罪人员陈光辉、程国明有期徒刑11年和8年,并处罚金20万元和15万元,同时对窃电赃款71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凡居民发现窃电行为,可以拨打95598或直接到所在供电公司下属营业厅找相关部门当面举报。居民举报情况经供电公司核实并成功处理后,被查处窃电户违约使用电费的部分金额,将作为奖励返还给举报人,最高奖励金额达8000元。

湖北省整治窃电重灾区的联合行动将持续一年,重点打击窃电团伙,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的防窃电能力。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飞说,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依法该拘留的就拘留,该罚款的就罚款,构成犯罪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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