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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电厂获山东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8-04-03 11:00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键词:电厂菏泽电厂山东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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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消防管理工作会议上,国电菏泽发电厂荣获了“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该厂高度重视消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消防管理工作。一是成立了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及三级消防管理网络,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使消防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从加强机制管理入手,对消防管理制度和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在原有《山东菏泽发电厂消防条例》的基础上,编写了《消防管理标准》,修改了《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标准》和《火灾报警系统管理标准》,下发到每个职工。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水喷雾、气体和泡沫灭火系统),并根据各部位的火灾性质合理配备了各种类型的消防器材。同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专业公司签订了维护保养合同,专门负责对各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器材的维修、换药、充气工作,从而大大提高了防、灭火能力。四是结合季节特点,认真开展消防管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及时的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从而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全厂建厂以来无火灾事故的发生。五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工作,使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得到落实,使参训职工达到了“三会”的要求,为企业的消防平安和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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