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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电力管理部门出台调低电价规定

2008-04-16 10:10来源:商务部关键词:电力电力管理喀麦隆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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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麦隆论坛报》4月15日报道,喀麦隆电力管理部门今日发布公告对喀麦隆电价进行调整。根据公告内容,本次电价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一是按照政府要求,鼓励小商业和自营就业,改善公众购买力,支持社会低收入群体,促进社会稳定;二是确保喀麦隆电力公司能够在获得必要投资的情况下保证其服务质量和发展。

  本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原月用电量在50度以内,调整为110度以内,每户每度电的税前电价维持在50非郎;2、取消季节用电附加费;3、除普通用户外,取消对其他低压电用户征收固定费;4、统一中压电用户的固定费费率。

  本次电价调整将降低普通用户的用电费用,同时为小商业获取电力服务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对月用电量超过110度的普通用户和工业用户,新的电价规定提供了多种电价支付优化方案。对低压电用户的电价具体规定如下:

  家庭用电:月用电量在110度以内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50非郎;月用电量在111度到400度之间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70非郎;月用电量在401度到800度之间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80非郎;月用电量在800度以上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85非郎。

  其他用途市电费用:月用电量在110度以内(含110度)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75非郎;月用电量在111度到400度之间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80非郎;月用电量在401度到1000度之间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85非郎;月用电量在1000度以上的,每度电税前电费为92非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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