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综合正文

陕西电网非居民照明电价实现城乡同价

2008-04-17 10:34来源:陕西省电力公司关键词:电网照明陕西电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减轻农村和农民负担,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陕西省物价局以陕价价发(2008)51号文件印发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电网非居民照明实现城乡同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08年4月1日起,陕西电网非居民照明执行城乡同价,同价水平按陕价价发(2006)98号规定的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中非居民照明电价水平执行,农村非居民照明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23元,按照陕西省电力公司目前农村非居民照明电量测算,同价后每年可直接减轻农村和农民负担3200万元。 

  信息来源:陕西省电力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