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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农村电费预付率达95%

2008-04-17 10:34来源:四川省电力公司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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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最近两年城乡居民预存电费制度实践,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农村预存电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农村网改村的电费预存率已经达到了95,进入了良性轨道。

  2005年8月,省电力公司入驻遂宁,电网发展突飞猛进,让老百姓普遍得到了实惠。而此时,遂宁公司电费回收现状却不尽人意,欠费现象普遍存在,电费回收难度很大。特别是农村用户,由于点多面广,各乡镇供电营业所职工几乎每日都奔走在收费的路上,没有更多的精力来进行农网维护及农电管理,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当时我们也很着急,这种状况一定要改变!电费回收是硬指标,也是我们工作的最终效益体现”遂宁公司总经理王晞回忆说。“有一天,一群农民敲锣打鼓给我们送来了感谢网改的锦旗,并说一定要按时缴纳电费,才对得起省电力公司。我们一下子就觉得这里面有文章可做了”。在经过详细论证后,2005年10月,遂宁公司抓住“两网”改造后的有利时机,趁热打铁,正式在农村和城镇居民用户中推行预存电费。

  “由于事前经过详细的调查分析,并采取农村广播以及走村串户宣传、讲解预存电费的好处和请用电客户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加上网改形成的良好供用电环境,农民们对预存电费表现出理解和支持,预存电费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时任遂宁公司农电营销部主任、现任遂宁公司总工程师的李江说。

  遂宁公司农电营销部副主任徐毅介绍:为更好地掌控农村预存电费管理流程,遂宁公司建立了从公司到供电所到班组(供电站)三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推行欠费客户经理责任制,建立完整的电费回收工作体系,将回收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员身上,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对10万元以下用电客户欠费由供电所营业抄核收班组及相关的班组人员分区、分片、分户落实责任负责催收,10万-100万元的用电客户欠费由供电所长落实责任负责催收,100万元以上的用电客户欠费遂宁由公司营销科科长、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分户落实责任负责催收。对不能严格履行还债协议的用电客户,营销人员须采取上门住户催收方式,千方百计地将各类新、旧欠费限期回收。通过一年来的实施,不仅便捷了农户预存电费和日常查询电量电费,提高了营业收费人员的工作效率,解决了农村供电所“收费难”问题,杜绝了部分电工收电费不给发票、打白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让供电员工能抽出更多时间加强电网维护、营业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

  除此之外,遂宁公司还采取特殊问题特殊处理。对有发展前景、诚信等级为A的用电企业,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遂宁公司可与其签订短期缓交协议或由客户写出在最后期限内交费的“书面承诺”,确保电费回收。对市场销路不畅、发展无前景随时有可能关停倒闭的用电企业,抄收人员除勤抄勤收外,还必须与其签定好财产抵押协议书,以防患未然。 

  经过两年来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的探索实践,遂宁公司的电费回收工作做到了合法化、科学化、规范化,受到省电力公司肯定。2007年,遂
宁公司系统实现综合电费收入48357万元,电费回收、解交率100。今年1至3月,实现综合电费收入14156万元,回收率达100。(陈晓蓉)
  信息来源:四川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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