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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电与气象局签空气质量协议环境监测站运作

2008-04-24 09:36来源:中新网关键词:环境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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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魏立民。(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图:双方签署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延续合作协议书。(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4月22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气象局与澳电21日下午签署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延续合作协议书。气象局长冯瑞权表示,自2002年,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由双方共同建立,通过彼此同享的设备及资源,提升数据收集的数量及质量,达至共赢。

  监测数据每日发布

  签署仪式21日下午举行,由冯瑞权及澳电行政总裁魏立民代表签署。出席嘉宾包括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主席梁维特、电力客户咨询委员会副主席李子丰等。

  冯瑞权表示,协议书主要内容是澳电在路环建设两个环境监测站,建站的费用由澳电承担,气象局负责技术和运作。首个监测站22日全面运作,监测的数据数据会于气象局每日的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中发布,借此监测路环发电站发电时排放污染物的状况。扩展监测网络至路环,覆盖整个澳门,更能补充大潭山监察站不足之处,该站的设置对居民有好处。

  魏立民表示,澳电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机构,一直努力减少各项运作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澳电在2002年于路环发电厂设立了一个气象站,并在路环设了两个空气质素监测站,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不断检测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

  澳电投资逾4亿元

  魏立民表示,过去多年,澳电为加强改善环保表现,投资逾4.5亿澳门元。目的就是要符合社会的期望,包括建设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废水处理厂、天然气转化工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废物贮存区及噪音控制设施等。

  其中天然气发电的各项测试已经完成,在发电过程中使用天然气,将可大为减低澳电在大气中的排放量,令环境更切合社会期望及肯定地持续改善。魏立民承诺将继续与气象局和其它特区政府部门紧密合作,改善澳门环境,共同建造一个更健康和洁净的澳门。

  澳电与气象局自1992年起提供设备及资源共享,双方共同合作。于2002年首次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1日再次签署,目的是延续双方2002年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延续澳电与气象局在该系统上的合作,并进一步加强合作关系。也可协助路环电力设施业务作出决策,以优化环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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