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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产煤县产能停产三分之一须上报备案

2008-06-02 14:26来源:新华网关键词:国务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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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大地震给持续的电煤紧张和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雪上加霜,国务院办公厅日前紧急通知要求各方做好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
  这份通知并没有看到调整油价电价的可能性,而是通过全力保障油品和煤炭的供应以确保用电高峰包括奥运会的用电。

  从该通知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保障电煤供应作为当前电力迎峰度夏的首要任务,为此,各产煤省(区、市)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煤炭生产,加快停产整顿小煤矿的复产验收。
  如果产煤县拟安排停产煤炭能力1/3以上的,则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改委和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此外,国务院还要求铁路部门在迎峰度夏期间提高电煤日均装车水平,并适当向京津唐和华中地区倾斜。在迎峰度夏、度冬和举办奥运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对主要煤炭运输公路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电煤运输畅通。
  油品方面国务院坚持石油销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定价等规定,确保市场稳定,国务院还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要加快新建炼油能力竣工投产,合理安排炼厂检修,充分发挥成品油生产能力,增加资源供给。

  此外,国家电网公司要减少四川电力外送,并根据需要组织向四川输电,确保救灾及灾区恢复重建用电。国务院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和四川省所属地方电网企业要力争在6月10日前完成四川主电网及配电网受损设备的抢修和改造,恢复灾区正常供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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