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08年1-7月,国家电网公司将所签订的12份《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按规定报国家电监会备案。
12份已备案合同(协议)中,《购售电合同》3份,分别为国家电网公司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锦界电能)、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交易电能总计336亿千瓦时。《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协议)》4份,分别为《2008年华中-华东电网购售电与输电合同》,由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家单位签订,交易电量70.6亿千瓦时;《2008年华中-西北电网购售电与输电合同》,由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家单位签订,交易电量28亿千瓦时;《2008年华北-东北电网购售电与输电协议》,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家单位签订,交易电量41亿千瓦时;《2008-2010年川电送华东购售电与输电合同》,由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五家单位签订,交易电量每年16.5亿千瓦时。《并网调度协议》5份:《三峡水电站(左岸、右岸)并网调度协议》、《阳城二期发电机组并网调度协议》、《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府谷电厂发电机组并网调度协议》、《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组并网调度协议》、《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号机组、四号机组并网调度临时协议》,分别为国家电网公司与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两份)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