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监理工作的形式公正和道德问题刍议[1]

2008-08-04 18:11来源:希赛关键词:安全管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摘要:此文论证监理工作的形式公正、实质公正、消除信息不对称三者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为了坚持形式公正、或者为了确保形式公正的优先顺序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和代价。着重阐述在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的工程变更和工程变更的监理工作中,由于监理工作形式不公正和道德色彩太浓厚已经造成、将造成、或至少可能造成实质不公正,并且此实质不公正的不公正的程度无法预知和预期。最后,提出若干政策建议和解决办法。

  关键词:施工监理现场管理

  一、监理工作的形式公正、实质公正、消除信息不对称三者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辨析

  所谓监理工作的公正,是指监理代表独立的第三方,依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作出判断和仲裁,既不能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或者说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此乃实行监理制的第二大理由。对于用国有投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而言,施工单位的对立面不仅包括建设单位,理论上还包括全体国民。在监理工作的工程变更和工程变更的监理工作中,其中的投资控制之高估冒算与反高估冒算、无中生有与反无中生有是一种典型的你得即我失的“零和博弈”,施工单位得一份,建设单位就少一份,全体国民也相应地少一份,得与失的绝对数额相等。中国赋予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集体公共利益的特殊使命,具体思路是:建设方是国家和社会集体的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相对于承包方,在维护建设方的利益的同时,还得维护、也是维护了国家和社会集体的公共利益,后者体现在前者的过程中,前者最终要达到实现后者这一终极目的。

  公正,又分为形式公正或曰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两方面,二者都是稀缺的价值,前面关于公正的定义,只是实质公正的定义,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形式公正不断地被提升并最终超越实质公正的历史,为了寻求形式公正,一定程度可以付出实质不公正的代价。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之间的关系是:形式公正并不必然带来实质公正,形式不公正也并不必然只是带来和导致实质不公正的唯一结果,仍然有可能出现合乎实质公正的情况,但如果形式不公正,人们就普遍地有理由质疑、怀疑、诘问实质是否公正,经验常识也告诉我们,由形式不公正造成实质不公正的事例是很多的。由形式公正进而寻求实质公正,实质公正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为实质公正欲寻求实质公正,而不顾及形式公正,形式公正固然常常不见踪影,实质公正本身也无可靠的保障。这不是一个比“好”的问题,而是一个比“不坏”的问题,即符合形式公正比不符合形式公正更“不坏”,更易于确保实质公正,有总比没有“不坏”,没有总比有更可能“坏”;有形式公正的结果是“不坏”,没有的结果是相对可能(不必然)“坏”,而且由此“坏”的程度无法预知和预期——如果真的由此“坏”的话,有可能达到难以想象的程度。这就是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

  当今世界主流文明社会已达成普遍共识:形式公正虽然不是实质公正的充分条件,还需加上公正成本、技术手段、意识形态等等其他条件,却是必要条件,形式公正是实质公正不可或缺的保证,形式公正优先于实质公正;为了确保形式公正的优先顺序,以便于以此为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更好地确保实质公正,一定程度付出实质不公正的代价,这在价值理念是可以接受的,二者不可兼顾和兼得时往往还是必需的、必要的;形式公正有时还会一定程度地损害经济效率,提高交易费用,这也是为了确保形式公正的优先顺序必需和必要支付的成本和代价。

[1][2][3][4][5]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全管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