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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新内涵

2008-11-26 09:59来源:中国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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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央部署的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中的第五项是环保措施,%26#8220;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26#8221;在历史上开创了一个以环保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全新理念和机制。 

  以往人们谈到环保时总是把它与经济发展和促进对立起来,认为环境保护只会加重经济发展的负担,特别是当经济面临困境的时候,人们往往首先考虑的是牺牲环境利益甚至环境安全来保证经济稳定和经济安全。从以抵御经济危机为善长的美国历史来看,罗斯福新政措施开创了以加大基本建设投资为应对危机手段的先河,小布什政府促进经济的作法是废止克林顿政府环保法案扩大企业开工率,虽然其卸任前做出改善环保形象的一些动作,但一遇到真正危机的来临,就顾不上环保而是把金钱大量投到银行和房地产业上。欧洲在环保上一直喊得震天响,但在应对全球经济危机时环保方面如何作为只能是噤若寒蝉。这表明人们至今还未摆脱环保与经济对立的思维定势。 

  面对重大挑战的国际金融危机,并不意味着环保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积极应对复杂多变形势,提出措施,主动转型,可借此时机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转化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利机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11月12日在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开幕式讲话中指出:%26#8220;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要把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同优化结构、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工作力度。%26#8221; 环境保护部于11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十项措施制定了当前环保部门所要采取的6条贯彻落实措施。 
  据统计,环境污染使我国的发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6%左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5%左右。追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建设不但会造成人类生存条件恶化,从长远上看也会极大的拖累经济建设。我国把保护环境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充分的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先污染后治理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这是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的转变。我国自从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来,不仅在经济增长方面仍然保持着高速,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重的趋势也有所减缓,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此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中再次强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并明确的指出了具体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既反映出我国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也增强了环境建设的可操作性。 

  我国人口多,自然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规模较大,废弃物排放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突出,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国务院十条措施中着重解决生态建设、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中的突出问题,如对污水、垃圾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能源等的关注和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使企业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原料成份、能效、回收、废弃和处置等都能够符合环境标准,关系到增加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外贸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是我国经济转型的突破口。而近年来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也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多个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26#8220;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26#8221;的新要求。国务院十条措施中提出的节能减排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不能摆脱传统发展方式和资源环境利用方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将越来越严峻。在当前世界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转变发展方式就更要狠抓资源环境问题,以此为契机,淘汰高投入、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生产方式企业,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同时,在改变发展方式的同时还要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从而促进经济健康增长。 

  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曾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的%26#8220;三个转变%26#8221;,其中一个转变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法律手段是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国务院十条措施中强调了生态环境的建设,这与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的要求是一致的。在中共十七大上,胡锦涛再次重申并进一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并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和内容。同时,在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十七大对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6#8220;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26#8221;显然,环境法制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这就一方面要求我们填补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空缺,如填补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如:《生态保护法》《西部开发生态保护监督条例》《自然保护区法》《生态功能区划管理办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均已列入《%26#8220;十一五%26#8221;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中。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要及时修改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定各种新的环境标准。

  总体上在完善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总的指导思想,按照%26#8220;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26#8221;的思路确立改进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宗旨和原则,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从而实现落实中央%26#8220;初步建立起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律体系%26#8221;的任务,加强环境立法,促进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中国基于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环保促经济、以环保对危机的全新理念和机制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内含。笔者在近日韩国召开的循环经济研讨会上介绍了中国的有关情况,受到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学者的高度评价。这个新理念和机制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这个过程将有力地证明中国科学发展观的生命力和价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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