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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行新政策致力于为亚洲提供安全清洁的能源

2009-06-23 12:05来源:国际电力网关键词:清洁能源亚洲开发银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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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董事会批准了一项新的能源政策,以帮助亚太各国获得充足的能源供应,同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在《2009能源政策》通过之前的审核程序中,曾广泛征询能源专家、政府、公民社会组织、行业官员、学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亚太地区过去几十年快速的经济发展已使数百万人摆脱了贫困。但这里仍有约10亿人口无法用上电;此外,预计亚洲的能源需求将在2030年前翻一番,这不仅带来了对能源供应与安全的巨大挑战,同时也将加快气候的变化。

     作为促进共享式和环境可持续增长的亚行《2020战略》中的重要内容,该新政策将帮助发展中成员体向其所有公民提供可靠、充足、廉价的能源。同时,该政策也支持亚行旨在应对日益加剧的气候变化威胁的各项计划。

     在星期四董事会的开场发言中,亚行副行长乌苏拉%26middot;谢菲尔%26middot;普罗伊斯(Ursula Schaefer-Preuss)表示,在亚行举办“气候变化高层对话”及“亚洲清洁能源论坛”的同一周,董事会就能源政策问题展开讨论是非常适宜的。

     普罗伊斯副行长称,“这一新的能源政策文件出台之际,正值亚行加大向发展中成员体提供援助、扩大能源享用途径、朝向提高气候修复能力与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

     亚行在能源部门的投资着重于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同时扩大能源享用途径,尤其是在能源覆盖仍非常有限的偏远农村地区。亚行还将支持能源行业改革,改善治理与能力建设。从2013年开始,亚行计划将清洁能源投资目标额从以前的每年10亿美元增至20亿美元,从而加快该地区的低碳增长,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在亚行众多的创新性清洁能源投资中,包括:阿塞拜疆的电力传输改造;中国及印度的风力发电项目;不丹、中国及越南的水电开发项目;菲律宾低收入家庭节电照明计划;以及泰国的生物质能发电站。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将由三大支柱引导:推进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尽量扩大全民享用能源的途径;以及推进能源行业改革、能力建设与治理。

      就《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下有资格获得碳信用额度的项目开发者及赞助者,该新政策还强调了亚行对它们持续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为此目的,亚行有两大融资工具%26mdash;“亚太碳基金(Asia Pacific Carbon Fund)”及“未来碳基金(Future Carbon Fund)”。

     亚行,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致力于通过共享式经济增长、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区域一体化减少亚太地区的贫困。亚行成立于1966年,现有67个成员体,其中48个成员体来自本地区。2008年,亚行共批准了105亿美元的贷款、8.114亿美元的赠款项目和金额达2.745亿美元的技术援助资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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