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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笔并购贷款 20亿收购鲁能部分电厂

2009-06-30 09:38来源:国际电力网关键词:中国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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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行山东省分行日前向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发放了20 亿元5年期并购贷款,用于其收购鲁能集团旗下部分火电厂及火电、风电项目成果,目前已提款6 亿元。这是我省商业银行发放的首笔并购贷款。

  华能是华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这次并购的主体。建行向其发放贷款,享受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 ,华能集团为担保方。记者了解到,此次并购符合双方的战略调整。 并购完成后,华能将“变身”为山东最大的火电厂,鲁能则全力发展内蒙古、新疆、山西等全国煤电基地。

  2008年 12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意味着商业银行作为并购融资的直接提供者,正式走上并购市场的舞台。其后,建行山东省分行在内的我省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报监管部门审批。

  此前,银行发放的一般性企业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均有明确的资金用途,由监管部门定期审核,不允许用于企业并购与重组。但毋庸置疑,充足的资金往往是企业成功并购的重要支撑。

  以华能为例。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此次斥资约 60多亿元,收购鲁能集团在山东省内的火电、风电和煤矿等资产。在收购时间紧,资金到位率要求为 100% 的情况下,客户必须借助银行融资来完成这样大额资产的收购。根据《指引》规定,并购贷款最多占并购所需资金的 50% 。记者了解到,除了建行外,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也拟向华能集团发放 13 亿元并购贷款,目前正在审批中。

  记者了解到,相对于一般性企业贷款,并购贷款的风险特征格外明显。有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两年里,国际上大型企业并购案例中失败的近三分之二,重组十年后公司仍成功运营的比例只有25% 。并购失败往往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可能造成对银行信贷资金偿还风险。

  建行山东省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笔成功的并购贷款,要求银行在传统的信用风险分析方法和技术之外,还要掌握包括企业发展战略、整合和协同效应等在内的一系列资本市场分析手段。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过程中,银行需要更深入地了解企业发展战略、整合能力等,建立更为严密的内部管控能力。比如,华能、鲁能一直都是建行的战略客户,旗下资产大部分都与建行有信贷业务合作,因此银行对该并购项目了解得比较充分。此次收购资产均为正常经营的电厂,并且部分还有新建项目,有力保证了未来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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