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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解2.8分】电价逐步走向市场化

2009-11-26 14:05来源:互联网关键词:节能减排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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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介绍,各地区、各行业此次电价调整的标准有所差异。调价将统筹解决去年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同时将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附加标准,并适当调整部分地区脱硫电价的加价标准。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快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步伐,并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了电压等级之间的差价。


  2.8分内容电价有升有降


  此次调价的主要内容,就是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


  一是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电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2~1.5分;浙江等7个省(区、市)下调0.3~0.9分。二是统筹解决去年8月20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四是解决现有电厂烟气脱硫资金来源,并根据各地煤炭含硫率的不同,适当调整部分地区脱硫电价加价标准。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是在全国仅剩的内蒙古东部电网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二是三分之二的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以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发展。三是适当调整了各电压等级差价,以更好地体现公平负担成本的原则。


  据悉,本次调整电价主要遵循四条原则:即“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突出重点”,就是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促进环保”,就是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问题。“推进改革”,就是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同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优化电价结构,继续推动城乡用电同价、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关注民生”,就是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在保持居民基本用电价格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逐步理顺居民用电与其他用电价格关系。


  2.8分信号引导电力需求


  曹长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当前电价方面存在的矛盾较多。从电网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国家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对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剧增。今年1~8月,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


  从发电方面看,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目前各地区的标杆上网电价主要依据机组平均造价、煤价和煤耗等因素制定。由于近年来各地区燃煤机组造价、煤价和煤耗变化较大,而标杆上网电价未能及时调整,各地燃煤电厂经营情况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中西部有些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需要对标杆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从节能减排角度看,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电事业发展迅猛。据统计,自2005年年底至2008年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加了868万千瓦,增长了703%,其中,风电装机增长了695%,且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需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脱硫电价政策需进一步完善,2007年、2008年共有2亿多千瓦的燃煤机组加装脱硫设施,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导致脱硫加价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需要通过提高电价进行疏导。


  2.8分影响阶梯式递增电价成热点


  虽然此次电价调整并没有涉及居民用电,但国家发改委在发布此次电价调整消息的同时,强调将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以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国家发改委指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各类用户的供电成本主要由用户的用电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率决定。电压等级越高,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少,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多,供电成本越高。用电负荷率反映用户用电的均衡程度,连续、均衡用电成本较低,断续用电成本较高。居民用电一般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且主要集中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用电,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是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而要大幅度提高居民电价又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约,尤其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因此,这次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简单全面提价的做法,这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


  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韩国及美国的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将居民用电实行分档定价。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发改委表示,借鉴国外经验,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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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电价比较:我国上网电价基本与世界水平接近或相当


  我国上网电价基本与世界水平接近或相当。2007年,我国平均上网电价水平为0.047美元/千瓦时,与美国、澳大利亚、挪威等国家发电市场2006年批发价(0.028~0.046美元/千瓦时)相比相对较高,仅低于澳大利亚SA公司0.062美元/千瓦时和韩国0.56美元/千瓦时。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印度为0.039美元/千瓦时、英国为0.046~0.048美元/千瓦时、新西兰为0.048~0.050美元/千瓦时,我国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032~0.061美元/千瓦时,与他们基本相当。


  我国销售电价整体水平仍然较低


  2007年,我国居民电价为0.064美元/千瓦时,不到包括美国、日本、巴西、俄罗斯等在内的39个国家和地区电价均值0.158美元/千瓦时的40%,处于倒数第3位。与美国、巴西和俄罗斯等地域相对辽阔且资源丰富的国家比较,约为美国的52%(除美国按不含税价格比较外,其他均按含税价格比较,下同)、巴西的42%,仅高于俄罗斯,但俄罗斯近年居民电价调整幅度较大,从2001~2007年间,俄罗斯居民电价已从0.012~0.054美元/千瓦时,年均上调28%;与欧洲国家相比,仅为0.174美元/千瓦时的37%;与临近的日本、韩国相比,仅为36%和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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