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交易市场正文

安徽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获三部门同意

2010-01-04 13:29来源:互联网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安徽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意安徽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通知》明确,安徽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输配电价标准为:基本电价执行安徽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50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129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109元。
  《通知》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首批试点企业,按照自愿交易、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直接交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