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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阶梯电价增收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

2010-10-14 10:15来源:互联网关键词:发改委电价阶梯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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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3日对正在征求意见的阶梯电价方案做出了进一步解释,其中明确了增收部分的使用情况。

  发改委称,实施阶梯电价的出发点、根本目的都是促进节能减排,因此,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收入将用于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等。

  发改委表示,此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建立阶梯电价机制,各地具体的电量与电价标准,将在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其中,在实施阶梯电价时,各地电网企业成本监审将由当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进行,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实施。针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的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也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阶梯电价方案暂不做统一规定。

  针对民众关心的“只涨不降”问题,发改委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的居民电价仍大幅低于工业电价,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因此,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

  而考虑到用电地区及城乡差异,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打破了国际上常用的按户均用电量的方法,采取了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的办法。目前,方案规定的各地覆盖率是相同的,但具体对应的分档标准将随各地用电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发改委认为,这种方法兼顾了地区之间的差异,具体分档标准也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衔接。这就从总体上保证地区间的相对公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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