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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局原局长携妻弟侵吞千余万元国资再过堂

2010-11-11 14:05来源:法制日报关键词:水电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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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3方投资本金收回。经3方商议和内部审计后,省石化公司和林某分红后退出该项目,剩余利润归交通实业公司和何伟峰所有。2003年11月,交通实业公司改制时,经王美忠认可,何伟峰未将名都商厦项目纳入公司清产核资及审计范围。在向公司交纳了58万余元费用后,何伟峰将所有剩下87间店铺、营业房、车棚转移到他和妻子潘某名下,并告知了王美忠。经评估,王美忠、何伟峰隐匿交通实业公司国有资产714万余元,扣除上缴的58万余元,实际贪污656万余元。

此外,王美忠和何伟峰还利用交通实业公司开发的该县梅园新村4幢房子底层房产土地证与房产证之间的不一致,隐瞒实际用途为营业房的事实,以将营业房按住宅申报评估的方式,隐匿国有资产价值433万余元,实际贪污385万余元。

据起诉书指控,在交通实业公司改制过程中,王美忠、何伟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合谋在改制中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共同侵吞国有资产价值1041余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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