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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费:不堪重负?

2010-11-17 11:19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煤炭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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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观点,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也表示赞同。他对本报记者表示,最近全国物价上涨压力很大,且经济增长还有不确定性,因此必须等到经济相对稳定,电价理顺之后,才具备相应的改革条件。“煤炭资源税改革必须和煤炭价格形势联系在一起。一方面,煤炭价格自身有上涨压力;另一方面,即使是现在的价格,火电企业已经无法承受,资金链已出现问题。如果没有对应的电价上调,资源税改革必然增加煤炭价格上涨压力。如果煤价上涨影响到电煤价格,相应的连锁反应不是经济所能够承受的。”杨志勇说。

税+费:不堪重负?

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宋智晨帮记者算了一笔账。

按照3.2元/吨的从量计征的资源税征收方式,实际的征税税率现在已不到1%。以神华2009年的数据为例,神华2009年的平均煤炭售价为388元/吨,共销售煤炭2.1亿吨。按3%从价征收的资源税税率,共应缴资源税24.44亿元,而2009年中国神华实际缴纳资源税为6.94亿元。一吨煤平均新增资源税成本8.44元,达到了11.64元,是之前的三倍多。

有媒体报道,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的负责人曾召集矿业协会、企业代表座谈征集意见,在该座谈会上,行业协会和矿业公司颇多抱怨。有矿业集团的老总公开表示,煤炭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占销售收入18%左右,加上各种政策性基金和费用,实际税负超过30%。煤炭生产企业税赋过重成为行业的一致声音。

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张勇的态度十分鲜明:“资源税改革应统一考虑煤炭行业的税赋,煤炭行业的税费应统一调整、改革,做到公平合理。总而言之,企业的愿望就是减轻税赋。”张勇对本报记者说。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反映,我国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确实较强,对于资源税征收带来的成本上升的压力也可以自行承担,但是煤炭企业除了要承担资源税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税费负担。有税法专家指出,其实税本身并不重,关键是地方收取的其他费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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