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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莱州发电公司码头项目获核准

2010-12-01 14:11来源:国资委关键词:华电莱州发电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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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9日,山东省发改委以鲁发改能交[2010]1513号文件对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3.5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进行了批复。这标志着华电国际第一个沿海码头项目获得正式核准。

莱州发电公司按照华电集团公司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推创新、提效益”战略发展要求,以价值思维和创造可持续价值理念为指导,坚持火电、风电、码头齐头并进,致力于“电港一体、产业融合”集群式发展,依托烟台港莱州港区天然条件,大力建设2×3.5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在前期工作中,该公司超前谋划,充分把握国家政策,及时调整战略思路,加强与国家交通部、山东港航局、交通厅及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调整烟台港总体规划,优化了码头项目的港池、航道设计,降低了工程造价。

该项目的核准标志着华电国际第一个“港电一体”项目在莱州区域取得突破。码头的建设,不仅能满足电厂燃料供应,而且打通了内陆、海运进煤通道,对延伸产业链、实现华电莱州培育区域发展增长极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并为该公司做强做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该码头项目投资约6.22亿元,建设工期18个月,计划2012年投入,运营建成后年吞吐能力可达500万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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