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发改委安排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 明确规定不能涨价

2010-12-09 09:41来源:新浪关键词:发改委煤炭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2月9日夜间消息,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下发《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发改委称,鉴于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繁重,要求重点合同煤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发改委首次正式对明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以文件形式做出规定。通知要求煤炭供需企业要在本通知下发后25日内,协商完成合同签订。

此前,国务院督察组在山西进行物价督导工作时,曾明确要求山西省所有重点煤炭企业,2011年重点合同煤价不能超过上年的价格。

背景是,煤价经过几年迅猛上涨后给下游的发电行业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据中电联统计,自2003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50%,而销售电价涨幅仅上涨32%。

煤价一直不断大幅上涨,而电价却始终不能联动,使发电企业全行业出现亏损。特别是近两个月以来,五大发电集团的到厂标准煤单价上涨都超过了100元/吨,使五大发电集团亏损面加大,亏损额更是超过了百亿元。 截至10月底,五大发电集团所属的400余家火电厂中,亏损电厂达到200余家,亏损面达50%,其中包括一些之前赢利能力很强的主力电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