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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脱硝时间表提前

2011-02-11 13:29来源:巨灵信息关键词:电厂脱硝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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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日前颁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此次颁布的二次征求意见稿比2009年颁布的初稿有着明显的区别。无论是要求脱硝完成的时间表,还是减排力度,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2009年环保部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将脱硝完成时间定在2015年1月1日。其中,重点地区NOx排放量达到200毫克/立方米,非重点地区则为400毫克/立方米。

而此次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计划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要求所有新建火电机组NOx排放量达到100毫克/立方米。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要求重点地区所有火电投运机组NOx排放量达到100mg/立方米,而非重点地区2003年以前投产的机组达到200mg/立方米。

新政(二次征求意见稿)将脱硝时间表提前,以及减排力度的加大,将使得未来三年(2011~2013年)脱硝行业出现爆发式增长。前端脱硝与后端脱硝都将充分受益,而我们更加看好具有明显技术壁垒的前端脱硝。前期报告中,我们预计未来五年前端脱硝的市场容量将超过300亿元。而按照新规测算,2011~2013年前端脱硝的市场容量即将达到220亿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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