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

2011-03-29 14:57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国务院环保电力环保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月28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管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今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11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对2011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了动员部署。

张力军说,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66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6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0278件,挂牌督办 1980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931家,停产治理企业815家,限期治理企业678家,69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在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上升势头。2010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整治。去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有12起,比2009年的21起下降约42%。2010年共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11515家,比2009年增加约20%。共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企业1731家,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企业373家,淘汰生产工艺、设备落后企业337家。环境保护部对14个重点省(区)的41个地市的503 家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察,对2个区域性环境违法问题和8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及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编制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已经批准实施。力争到2015年,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铅锌冶炼企业准入条件。环境保护部相继颁布实施《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批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新标准。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保障“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超额完成。2010年年初,环境保护部组织对14个省(区)的461家制浆造纸企业进行督察,对5个地区和9家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推动相关省开展造纸行业专项整治。2010年全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00万立方米/日,截至去年底,全国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25 亿立方米/日。各地对纳入日常监管的2461座各类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各地共检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较为突出的钢铁、水泥等企业4838家,对359家超标、超总量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三是全面推进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确保整治到位。各地对2009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发现的2441件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后督察,有效地防止污染反弹。环境保护部组织对2009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查处57家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企业、74家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企业、19家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和136家其他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颁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后督察工作。

张力军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总体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治污减排的压力有增无减,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环保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为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一要深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已确定的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全面彻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将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作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对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在2011年7月3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继续加强电力和钢铁企业监管。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张力军强调,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进执法合力,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夯实“十二五”减排基础工作。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主持。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家荣、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工商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树燕、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对本系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共下接31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59个分会场,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铅蓄电池、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约7.3万余人参加会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务院查看更多>环保查看更多>电力环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