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水电水力发电评论正文

面对煤价上涨、电厂亏损、竞争无序等问题,火电企业脱硝如何推进?

2011-04-18 14:42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脱硝脱硫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数据显示,5年来,电力企业累计建成运行5亿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 80%,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快速提升,增加了10倍以上。但由于脱硫行业存在竞争无序、粗制滥造的现象,很多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达不到排放标准,有待改造。

突飞猛进的建设速度背后存在着隐忧,“合理的工期被一压再压,在无法保证合理工期的情况下,工程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质量也经不起运行工况的检验,出现防腐材料剥落等问题,企业的达标排放也必定难以实现。”潘荔说。

无序竞争为稳定运行埋隐患

据测算,若国家重点区域的现役机组及新增机组在未来5年全部实现脱硝,则“十二五”期间新增脱硝装置将至少达到2.7亿千瓦,整个脱硝产业市场有望突破490亿元。如此高的建设速度,工程质量如何保障?材料和设备的国产化如何保障?

脱硝产业一方面应当是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另一方面脱硝装置是一个环保装置,也应当具有环保装置进行强制管理的一般属性。同时,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脱硝装置几乎是锅炉的一部分。

由于烟气脱硝设备的性质,尤其是采用高尘段布置的SCR工艺,对锅炉以及脱硝反应器后的烟道、除尘器、脱硫装置都有影响,这就决定了脱硝设备要与锅炉等发电设备一样具有高可靠性,需要烟气脱硝公司在具备相关脱硝技术、人才、经验、经济实力的同时,必须兼有锅炉等专业的知识和相关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火电厂脱硝市场的准入要求,虽然火电厂脱硝市场刚刚起步,但已发现存在类似脱硫产业化过程中发生的诸多问题。首先是脱硝技术重复引进,加剧了脱硝市场无序竞争的局面;其次是脱硝市场一开始就出现低价竞标的情况,为脱硝装置投运后的稳定运行埋下隐患。

亟须设立科学的行业准入门槛

为避免恶性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运行可靠性与稳定性,业内专家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行业协会对从事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和相关产业领域的企业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市场信誉等方面,设立脱硝行业的准入门槛,制定准入办法,进行资格准入。从事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的总承包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建议建立国家鼓励的脱硝工艺设备名录制度,引导脱硝产业和技术的良性发展。依托国家实施环保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增强脱硝技术创新能力,在相关工艺设备方面实行优胜劣汰。通过发布国家鼓励或者限制发展的脱硝装备目录,筛选推广质量较好的脱硝设备,发展脱硝设备产业链。

此外,专家建议,要选择适合我国电力行业实际的脱硝工艺,降低脱硝成本,提高脱硝效率。他还建议政府部门组织研究火电厂烟气脱硝标准体系,按照轻重缓急制订相关标准。

从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出发,通过总结烟气脱硫产业化过程中和脱硝产业化前期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提出脱硝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寻找符合中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和配套相应的经济政策及管理制度,为控制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促进脱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问题三排放标准该如何设定?

要综合考虑区域差异、环境容量等差异因素

我国1991年颁布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1),之后历经1996年和2003年两次修订。1996年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新建1000t/h以上的锅炉(对应300MW机组)规定了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要求,对于其他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没有要求;2003年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则按时段和燃料特性分别规定了燃煤、燃油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进一步严格我国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势在必行,要使修订的排放标准科学合理,就不仅需要研究我国的环境状况、技术水平和经济水平。按照规定,各地可以制订严于国家的排放标准。在此之前,国内部分省市(北京、上海、山东等省市)于2007年颁布了有关氮氧化物的地方排放标准,其中以北京市制定的标准最为严格。对于已投运机组,北京市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100mg/m3;上海、山东等地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400mg/m3。

对此,潘荔表示,标准在制订过程中不能一刀切,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都有很大差异,根据区域发展特征,应鼓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地方环境状况、技术经济水平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要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